南方日报
近日有媒体报道,将于春节后正式出台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估值等相关活动实施细则》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将有两项重大改变:确定以总资产为权重计算投资组合剩余期限;将原本针对银行间债券市场规定的40%回购最大限下调到针对所有市场的20%杠杆上限。笔者认为,新的货币市场基金实施细则主要是对货币市场基金的规范运作做出了更加
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在保障投资者收益的同时,更加注重防范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更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新细则能真实反映
投资组合剩余期限
细则中剩余期限计算公式规定了以总资产为权重计算投资组合的剩余期限。这种计算方法符合债券组合剩余期限计算的惯例,能准确反映这个债券组合的真实剩余期限水平,并能反映与剩余期限相关的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的水平,这种计算方法是科学合理的。
利于控制流动性风险
在总负债比例控制方面,原来的法规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只是限制了基金在银行间市场的正回购比例(融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40%。新细则将基金的总负债比例控制在20%以内,这也有利于控制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
理论上讲,财务杠杆过高,基金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可能较大。从2004年的三季度季报披露的信息看,有个别基金的负债比例甚至超过了50%左右。市场普遍认为这个比例可能过高,完全有必要进行控制。
从南方现金增利来看,其第四季度末的负债比例为38%,主要是由于当时部分投资者的年底资金回流,赎回了40多亿,造成负债比例短期升高。新年伊始,这部分资金又重新申购,基金规模快速增长,并已创出新高。南方现金增利现在的负债比例迅速下降,已经符合了新细则的要求。也就是说,南方现金增利基金的负债比例较低,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也是较低的。
适应基金发展的明智举措
在同等负债比例的前提下,基金规模越大,其绝对负债规模也就越大。绝对负债规模大,其流动性可能受到市场容量的限制。因此,新细则将负债比例降为20%,是适应货币市场基金发展而作出的明智举措。
当前的货币市场基金规模迅速增长,过大的绝对负债可能影响市场的流动性,管理部门将负债比例降低,是维护货币市场基金的健康发展,也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当然,将负债比例降低,也有利于规模大的基金平等参与竞争。
总而言之,新细则更好地控制了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更加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更加有利于货币市场基金的长远发展。
南方基金 刘情剑(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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