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时评
昨日,国税系统的官员非正式地透露,关于取消利息税的传言乃子虚乌有,而中国社科院财贸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也明确指出国家不可能取消利息税。在此之前国家商务部曾经不仅一次建议取消利息税,业界呼应的声音也相当强烈。
截至去年11月1日,我国已经征收了5年的利息税,虽然利息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比不大,却成为财政收入稳定的来源之一,2000年,我国的利息税收入约为150亿元,到2004年利息税的收入为320.76亿元。当时出台征收利息税的背景是,在通货紧缩的状况下,国家希望通过开征利息税把居
民存款“赶”到市场上来。
然而事实证明效果并不理想,从历年利息税收入增长的速度便可窥见一二,每年银行存款依然是一条高扬的上抛物线,事实上,居民宁愿白白交税也要把钱存在银行里,其原因主要是国家福利体系不健全导致老百姓对未来的不确定心理。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利息税的实行虽然没有对刺激消费带来显著的影响,只是使居民的储蓄意愿有了新的调整。例如部分原本存在银行里的钱如今转移购买货币市场基金,目前货币市场基金的规模已经从年初的40亿迅猛增长10倍到达450亿以上。
不少学者提出取消利息税,其理由是新税负加大了当前的负利率,导致国民消费乏力。然而,试问是否取消了利息税,居民就愿意加大消费呢?答案似乎是否定的。即使需要成本,货币依然不断被存进银行,一旦成本消失,居民的存款意愿可能会变得更强烈。
征收利息税其实也从侧面培养国民的纳税意识,有所得就要缴税,利息税取消与否不是孤立的,它要和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同步进行,这不是征与不征的问题,而是应该征多少的问题。税收具有组织收入和调控经济的两大功能,而组织收入的功能是首要的,导致居民消费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国民收入分配不均。这似乎不能寄希望于税率调节来解决。
本报经济评论员 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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