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给巴尔岛首席部长ShamsiVuaiNahodha近日表示,没有桑岛的同意将不得进行石油开发。“我们不想将石油开发与联合政府分开。换句话说,应该在联合宪法中明确指出自然资源应该属于使联合政府双方都受益的事务”。
他说,桑岛政府已向总理办公室提出书面请求要极为慎重地处理桑岛的石油开发。他强调:“我们都不要过于情绪化,我们应该耐心,即使这要花上几年时间。但是你们要记住
,不允许任何人以桑岛的石油做冒险投机”。
首席部长是在桑岛议会回答问题时引起激烈辩论后做上述评述的,该会议上议员们要求桑岛政府处理石油问题要极为谨慎。
桑岛石油开发可行性报告初步结果于1959年和1964年公布,至今尚未发现石油。虽然普遍认为桑岛可能存在石油,但是人们都密切关注双方政府是否都应参与处理此事。此外,一些业界人士宣称桑岛并没有从大陆的自然资源中受益。因此,理所当然地,如果桑岛发现了石油,也应该由桑岛自己处理石油事务。
目前,包括桑岛海域在内的7个地块在内的坦桑尼亚第三轮石油勘探许可招标正在进行中,并将于2005年5月25日东非时间12:00结束。
(信息来源:驻坦桑尼亚经商代表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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