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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保证金从罚公司到罚个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 09:37 上海青年报

  据记者了解,针对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等违规行为,有关方面可能会有新的举措,内容可能涉及考虑将其与打击个人犯罪联系起来,追究具体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目前全行业正在开展全面的自查摸底运动,业内人士透露,已有近90家券商提交了自查报告,近30家券商自查情况的核查工作已完成。其中部分券商提交的报表中,反映出以前报表和检查中没有披露的情况。

  在年初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曾历数过去一年证监会实行联合办案的成果。上周8家高风险券商被正式立案稽查,而大鹏证券被责令关闭的公告中,均有“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查处”等字样。种种迹象表明,从处罚证券公司转变为处罚具体负责人,加大对具体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包括刑事追究,也许是今后政策制定的意向。因为监管谈话也好,诚信记录也好,毕竟只对“好人”有用,令罪犯无惧的惩戒手段终究难以实现惩戒的目的。“因为教训太深刻,问题太严重,再发生挪用保证金很有可能考虑刑事追究。”这一说法被另一位业内人士认同,“打击个人犯罪已经引起高度重视,很快就会有比较明确的、新的对挪用保证金加大个人处罚力度的办法。这在监管部门已达成共识,现在正在对券商的独立存管进行评审。”有关人士透露,去年12月份券商统计报表显示,继前两年连续亏损后,2004年已成为券商第三个持续亏损年,亏损额则是前两年亏损之和。“委托理财成为负债的源头之一,亏损面很大,资金链很紧,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债务危机。”这位人士忧心忡忡。

  \(据《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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