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春运,火车票这一稀缺资源就成为某些机构、人员牟取暴利的工具,贩车票也随之成为一种颇具生命力的职业。虽然有现代化的警察队伍,但是他们能抓贩毒、凶杀、嫖猖,却未能彻底清理掉票贩子,原因很简单,一是政府的某些部门某些人已卷入一票难求背后的商业利益链条,二是众多归心似箭返乡人们广阔的市场需求,把春运票贩子的腰包填得鼓鼓的。
北京孟宪生律师认为,倒卖车票的行为实际上是违反市场管理秩序的行为,严重者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尽管如此,盗卖车票的行为为什么屡禁不止?这是因为有其特殊性。倒票行为的市场空间很大,很多旅客为了尽快成行,愿意购买票贩子的高价票,并不认为自己被侵害,也就不报案,公安机关打击很难奏效。另外。倒票行为机动性强,而且每一笔交易金额相对较小。很难有证据能够对倒票者定罪。火车票购票者实名制也许是解决倒票问题的根本办法。飞机票是实名制,所以,没有倒票者。
一位经济学专家认为,票贩子们生存的最关键条件,是由于车票的需求大于供给,因此非常容易地产生了差价,所以票贩子们就有了生存的土壤。每年春运,各地都措施鲜明地去堵截票贩子的生财之道,但是更多的是只伤其筋骨,并未击中心脏要害。关键的问题是贩票子手上的票到底都是从哪里来的?有几个票贩子是自己排队买票再转手倒卖的?相当一部分的票还是通过不正当渠道从票务部门倒腾出来的,其实,票贩子只不过是他们的中转代理罢了,真正的票贩子应该是票务部门的幕后人,警方打击的多是铤而走险只拿一些微利的游兵散勇,而他们身后的大老板,此时正在家里欣赏着警方打击票贩子的新闻,数着花花绿绿的票子偷着乐呢。
《市场报》 (2005年01月28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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