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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钧买卖股票属个人行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 17:43 南方都市报

  网易回应前高管被罚一事:

“梁钧买卖股票属个人行为”

  本报讯 (记者李宽宽)“梁钧本人并未就买卖股票一事知会公司,这是违法的。他自己也应该知道。”昨日,针对前高管因涉嫌内部交易而被美国证监会罚款108万美金一事网易有关人士作出如下答复。

1月26日,美国证交会表示,网易前高管梁钧同意交纳100多万美元以平息本周二证交会对他参与内幕交易的指控。此前,梁钧曾经担任网易无线事业部总经理和高级副总裁,并于去年离职。

美国证交会称,2003年第3季度网易公司因财报不佳造成了公司股价下滑,梁钧
在得知其部门在公司发表财报之前收入远低于目标的情况后,在公司发布财报前几天,抛售了股票以避免给自己造成70多万美元损失。

而根据美国证交会的公告,梁钧本人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美国证交会的说法,他表示同意退还73万多美元,另外再交纳35万多美元的罚金。此外,他还同意5年内不会到上市公司任职,并且以后也不再违犯美国证券交易相关法规。

当记者问到,此事是否暴露了公司在高管监督以及财报披露体制上的漏洞时,网易公司新闻发言人表示:梁钧被罚只是其个人行为,与公司制度无关,“网易不存在财务方面的任何问题。”她同时解释称:“公司在发期权的时候都有签订协议,不得在交易期外执行,这是违法的行为,所有员工都知道。粱钧所作的是个人私下的交易,不是在公司的统一窗口交易,对此网易是无法知道的,此事完全由他个人负责,而且在此事上SEC(美国证监会)也没有给网易提供任何通知。”
责任编辑:张克然姚虹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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