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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政手段制定纺织品出口限价不合适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 15:05 新华社

    “在市场经济下,价格的制定应该是企业自主的行为,以行政手段限制肯定是不合适的。”在1月19日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2005年年会新闻发布会”上,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谈到纺织品出口“限价”问题时如是说。

    今年1月1日起纺织品配额取消,全球对中国等纺织品出口大国十分恐惧。中国纺织品在世界市场也陷入了“威胁论”的包围之中。

    日前,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发出一份建议,提出建立纺织品出口价格协调机制,对敏感纺织品的出口制定最低限价,并采取自律措施,通过价格协调手段控制出口的适度增长,遏制低价竞争的局面。同时,制定敏感纺织品出口行业自律协议,对于出口秩序混乱、增长过快、易引起进口方采取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或反倾销调查等贸易救济措施的敏感纺织品,采取临时调控出口总量的行业自律措施。

    但是,由于触及了“限价”这个敏感的字眼,该建议也在业内引起一些争议。部分行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国内企业的确缺乏行业自律意识,但在市场经济下,由行业组织出面进行限制,制定最低限价等措施的可行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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