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保证金被盗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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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 09:45 证券时报 | |||||||||
昨日,上海高院审理的一起案件显示,东北证券4000万保证金存款被存款银行职工等盗用,目前尚有2000多万元未追回。 东北证券有限公司衡山路营业部诉称,2004年3月,与光大银行上海市西支行达成协议,将4000万人民币保证金存于光大银行上海市西支行,存款期限为一年;另外达成口头协议,由支行向存款人支付15万元银行存款利息之外的特别利息。但之后
光大银行上海市西支行在法庭辩论时称,石政是光大银行职工,但还有2名犯罪嫌疑人与该行无关,存款尚未达到协议的一年期限,因此,银行方面不应当承担全部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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