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缩减仅保留28个
本报讯北京市各类开发区由清理整顿前的470个,减少到现在的28个,撤销94%,核减规划面积4.7万公顷。这是北京市市长王岐山日前在北京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披露的。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清理整顿前,除中关村科技园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京天竺出口加工区3个国家级开发区外,470个开发区主要分布在全市4个城
区和10个郊区县。其中通州区138个,大兴区100个,昌平区71个,房山区35个,顺义区27个,密云县24个,朝阳区23个,怀柔区16个,平谷区14个,大大超过合理范围和实际需要。
此次清理原则是对于国务院和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其超过批准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开发土地的坚决予以纠正;不属于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开发区全部撤销,不再列入开发区管理范畴,对缺乏建设条件,开发程度低、项目资金不落实的,要坚决停办;对符合城市空间布局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方向,规模较大、开发程度较高的开发区予以保留。
清理整顿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3个开发区全部保留,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不但没有减少,还进行了扩区;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27个开发区,撤销了9个,保留了18个;经市政府所属部门,各区县政府批准设立的111个开发区,经撤销和整合后,拟保留7个;对区县以下政府和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及擅自设立的329个开发区,全部予以撤销。最终,撤销各类开发区442个。规划面积由原有的87611公顷减少至现有的40843公顷,核减规划面积46768公顷,占原有规划面积的53.38%。目前,被撤销的开发区已经被取消名称,撤销管理机构,拆除围墙,实现了减少数量,压缩规模和“停清撤改”的目标。
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结合城市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调整,北京要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促进布局集中,制定土地承载标准,促进用地集约,明确开发区产业定位,促进产业集聚,制定开发区管理办法,建立协调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体系和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
(蕥 嬉/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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