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市场发债需信用评级 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适用该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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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 11:15 证券时报 | |||||||||
人民银行日前发布公告,要求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的机构和发行的债券,除不需评级外,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在向人民银行提交的备案材料中,应包括信用评级结果和有关简要说明文件。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即短期公司债同样适用于该规定。 公告要求,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包括证券公司短期融资
信用评级工作结束后,资信评级机构应在向拟发债机构送达信用评级报告书的同时,向人民银行报送信用评级报告书备份。信用评级报告书应包括对政策环境、资本充足性、资产流动性、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管理质量、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信用担保及信用增值等要素的评价内容。 人民银行将对信用评级结果进行事后检查,对资信评级机构的评级能力进行评价。对资信评级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信用评级业务的情况,以及违反评级程序、恶性竞争、以级定价或以价定级的资信评级机构,人民银行将向社会公示。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在就信用评级业务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人民银行为进一步发展并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要求拟发行债券的机构聘请具有资质和公信力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并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主要目的,一是向投资人揭示风险。虽然机构投资者具备投资风险判断能力,但分析成本很高,通过使用信用评级结果可降低成本费用,而中小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没有能力了解发债机构的真实情况,需要资信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结果,帮助其掌握必要的信息,以便其作出投资决策。二是维护债券市场的稳定。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的重要准入条件,它通过筛选举债主体营造债券市场的良好氛围,有利于防止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三是信用评级结果是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债券等金融产品风险定价的主要依据。 该负责人还解释说,人民银行之所以要管理信用评级业,一是为了防止出现资信评级机构可能存在的不合理竞争,造成信用评级结果不实而引起投资人的损失以及进而诱发的金融风险;二是为了防止企业的商业秘密被滥用,因为资信评级机构在评级过程中掌握着发债企业的商业秘密;三是为了防止损害国家的信息安全和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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