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25日起,凡申请“澳大利亚环境标志”的产品,可直接向中国中环联合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接受认证;同时,凡申请“中国环境标志”的产品,也可直接向澳大利亚环境标志协会提出申请并接受认证。
25日,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环境标志协会在北京签署了《中澳环境标志互认合作协议》。这也是我国首次实现环境标志国际互认,标志着“中国环境
根据这一协议,澳大利亚环境标志协会认可和接受中国中环联合认证中心作为“澳大利亚环境标志”在中国的唯一认证方。中国中环联合认证中心可依据“澳大利亚环境标志”标准,受理和认证在中国境内申请这一标志的产品。(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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