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中国在内的亚太区许多银行都刚刚开始准备实施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巴塞尔Ⅱ)。安永联合《亚洲风险》杂志在2004年11月至12月对亚太区银行实施巴塞尔Ⅱ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这项调查包括了245家银行,其中8家来自中国。
根据调查结果,亚太地区65%的金融机构尚处于实施巴塞尔Ⅱ准备工作的起步阶段,有的甚至还没有开始准备工作。安永全球金融服务风险管理部合伙人施俊利表示,“除少数银
行以外,亚太地区的银行在实施巴塞尔Ⅱ的准备程度上,与西欧和北美国家的银行还有较大差距,尽管许多亚太地区的银行已经在尽力把差距缩小。”
此前,经过对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五年多的意见征求,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已于2004年6月定稿出台。
根据安永对中国地区银行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的几家大型银行已经在逾期概率模型和评级模型的发展方面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但对中国的银行来说,显然信用数据的收集是一项比较有难度的工作。
安永全球金融服务合伙人杨振辉说:“中国的银行,包括国有银行和其他银行在内,都需要以一种实在的方式来判断巴塞尔Ⅱ的不同环节对银行自身及其竞争力所产生的影响,并按此为实施巴塞尔Ⅱ的不同方面进行排序。在这一过程中,信用流程从头到尾的改造以及第二支柱相关工作必须得到优先考虑。”
中国银监会已经明确表态不会按照国际统一的时间表实施巴塞尔Ⅱ。到目前为止,中国已有21家银行达到了银监会的资本充足率的管理要求,中国银行业的首要目标更多是达到银监会既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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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Ⅱ
2004年6月26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同意为银行业提议一项新的资产充足率规定的框架,以修正1988资本协定在信用风险方面的缺陷,该提议被普遍称为“新巴塞尔资本协定”或“巴塞尔Ⅱ”。
新巴塞尔协议详细规定了风险敏感度更高的银行最低资本要求。通过制定一些原则帮助银行评估资本充足率,帮助监管当局审查银行的评估情况,以确保银行有足够的资本来抵御风险。通过提高银行财务报告的透明度,新协议还力求加强市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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