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武汉1月25日电
使用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伪造的汽车合格证等,从银行骗取资金3.1亿元,用于操纵股票交易价格,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25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葛建飞等六人分别以合同诈骗罪和操纵证券交易罪被带上法庭。
据检方指控,2000年3月至2003年10月,现年33岁、小学文化程度的葛建飞在担任武汉中融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湖北中融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期间,分别与武汉中融总经理王华、湖北中融投资部经理周卫军等人合谋,利用武汉中融等湖北中融控股的公司进入股票二级市场,并选定“昌九生化”为交易对象。
为偿还前期所欠债务及拉升“昌九生化”股票价格,葛建飞利用武汉中融等公司大量融资,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用假的订货合同、假汽车合格证,以武汉中融购买汽车的名义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从三家银行骗取3.1亿元承兑汇票并将其贴现,将其中6670万元投入股市。
据检方介绍,湖北中融利用其控股的多家公司,通过委托理财、借款、借国债、借股票等形式累计融资超过16亿元。周卫军等人用这些资金在49家证券营业部采取自买自卖“对倒”方式,操纵“昌九生化”价格。在873个交易日中,共有767天存在对倒行为,占交易天数的87.9%。自2002年3月至2003年10月9日,其账户持股占流通股比重持续超过70%。在葛建飞等人的操纵下,自2003年9月22日起,“昌九生化”发生了连续8个跌停板的异动。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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