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股市2004年年报披露工作已全面展开,与以往大同小异的是,在一月份推出年报的上市公司的业绩大多数处于市场中上游水平。在比较令人满意的业绩背后,却显露出一个问题,首批公布年报的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强烈的再融资冲动。有些上市公司在向流通股东派发微利分红的同时,却有着庞大的再融资计划。
由于日前颁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上市
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有些上市公司很会钻政策空子,三年内有一年进行了利润分配,而且只是远远低于市场平均分红回报率的微利分红,也向流通股股东实施增发、发行可转债及配股。上市公司只需象征性地进行一次微利分红,就能换来巨额再融资的机会,这种融资成本实在是很低。即便有些上市公司拟向公众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但是从分配出去的金额与巨额再融资募集进的金额相比,公众股东可能还得面对入不敷出的窘境,这大概也是A股市场鲜有业绩浪的重要原因之一。
索取如果与回报不成比例,那么即便公司有低市盈率及高增长的基本面,也难以提升其整体的投资价值,这在流通股价格的表现上会很直观地反映出来。但值得庆幸的是,管理层出台的一系列旨在保护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措施使有些上市公司回报与索取极不平衡的天平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扭转。分类表决实施以后,改变了社会公众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计划只能用脚投票的情况,神火股份再融资预案遭否决就能充分说明问题。上市公司再融资方案需获参加表决的流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的规则,使公众股股东具备了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方案是否有其合理性及必要性的最终裁决权,使原先不少以圈钱为目的的再融资方案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将促使上市公司用好首发时所募集到的每一分钱,珍惜公众股股东的每一份股权投资,对提升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回报率无疑将起到较为积极的作用。
我们认为,上市公司只有善待社会公众股股东,以实际行动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股权的高回报功能,才能使公司在日后真正需要资金时得到公众股股东的鼎力支持。那种需要再融资时才功利性极强地象征性分红的做法,在新的分类表决制度下将越来越失去其赖以生存的空间。上海证券报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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