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提示 买保险要告知家人通讯员 居然
本报讯李先生是某机关干部,事业有成,膝下有个12岁聪明可爱的儿子,妻子贤惠温柔,生活和和美美、其乐融融。李先生经常出差在外,要么自驾车要么乘汽车、飞机奔波于各大城市之间。为了让家人放心,同时也为了防备万一。2003年11月26日,在朋友推荐下,他在太平人寿大连分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10万元的太平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去年9月,灾祸降临,李先生在沈大高速公路上遇车祸不幸身故。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李先生家人一时难以接受这个现实。李太太由于单位转制已经赋闲在家,儿子明年就上中学了,生活的重担一下子全落在了她瘦弱的肩膀上。面对突如其来的天灾,李太太懵了——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一下子天塌地陷,手足无措的李太太每日以泪洗面,原本面容姣好的她顿时老了十多岁,一夜间李太太的头发白了一半……
而此时李太太并不知道他先生购买了保险。2005年1月11日,李太太在整理李先生的遗物时发现了李先生的保单,于是她向太平人寿大连分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太平人寿大连分公司理赔室在得到理赔申请后,于当日核实了事故及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后,立刻上报总公司。随即,该公司做出了向李先生的家人给付1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的决定,并于当天通知了李先生家人。该赔付从报案到结案,太平人寿仅用了3个小时。
太平人寿大连分公司总经理卢建龙表示,保险公司就是“赔”出来的,而且在合同规定范围内要赔得及时,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是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所在。但卢建龙同时提示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要告知家人和朋友保单的存放地点,以免使保单遗忘耽误了理赔查勘,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作者:通讯员 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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