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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大型商业项目要听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 05:05 深圳商报

  深圳建大型商业项目要听证

  进入大型商业旺区不包括在内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吴素红)记者昨日从深圳市贸工局获悉,正在制定的《深圳商业网点规划》明确,对一些大型商业项目建设将实行听证制度,但大型商业旺区将不实
施该项制度。

  据介绍,大型商业项目一般指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汽车交易市场、旧货市场)、仓储或物流配送基地(中心)和5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店(含购物中心)、餐饮等经营场所,它们在市场供给、交通、环境乃至居民生活方面产生重大影响。而“听证制度”则是指商家如果要进入一个竞争激烈的商圈内,必须通过由专家、当地商家等组成的“听证小组”的论证。听证内容包括考察大型商业设施的停车位数量、商业业态等。按照初步设想,深圳要求一些面积达上万平方米的大商场,必须保证100至200个停车位才能允许开办。

  深圳市贸工局副局长秦群力表示,深圳商业网点的规划是建立在有利于市场竞争的原则上,商业网点要以不同商业区的功能来控制业态和规模。比如说,深圳缺乏在全国知名的有影响力的商业旺区,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和打造全国知名的商业旺区是下一步深圳商业发展的重点。为此,在网点规划中,对那些繁华的大型商业区,例如华强北、东门等,可以不控制商场的规模,不实行听证制度。不过,为了让商业资源合理布局,在一些社区商圈,则可以根据社区的人口和距离,适当控制社区店的规模。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吴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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