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贺文)一个将对网络转载、手机下载等方面的文字作品的著作权起着“管家”式作用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难产”5年之后,有望在今年诞生。昨天,记者从协会的筹建发起单位之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获悉,随着《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个协会在年中正式成立已经没有悬念。
“早在1999年我们中心就和中国作家协会着手成立这个组织,2000年2月国家版权局批复同意了,但从那时起一等就是近5年。”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代理部负责人张洪波显得很无奈。他解释,协会“难产”难在法律法规的缺位上。1990年著作权法出台,但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却“只字未提”;2001年修改后的著作权法,虽然明确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法律地位,但是对其设立方式、具体的权利和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的监管却“有待另行制定”;直至今年1月14日《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出台,这个协会才真正有了“顺产”的希望。
张洪波表示,协会成立后将首先解决网站转载、数字图书馆、电子音像出版社制作已出版图书的光盘、手机下载小说、动漫等行为的著作权使用的付费问题。但张洪波也透露,目前普遍的广播电台、电视台选用已发表作品却不付费的问题,“还没有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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