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独董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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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 11:10 上海证券报 | |||||||||
通过对比分析律师、会计师等成熟行业制度后就可以发现,正是由于独立董事制度自身目前存在的诸多基础性缺陷制约了独董作用的发挥。因此呼吁管理层从以下方面着手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1、通过制定《独立董事任职标准》,组织开展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专业考试,解决什么样的人通过履行什么样的程序确认适合担任独董的问题。同时规定,只
2、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权限。应规定独董必须对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当独董同其他董事产生意见分歧时,除了公开披露自己的意见外,还可以依法行使哪些权力;当独董出现重大失职行为时,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3、应制定《独立董事行为规范》,使独董们明白该做什么,怎样做。尤其需要规定,独董除了前往参加董事会外,还必须增加对上市公司的日常检查,甚至进行"微服私访"。这样可以使独董及时掌握真实信息,发现问题。同时,也使有关方面对独董的行为有了甄别评判依据,能够明白什么样的是称职的,什么样的该罢免。 4、允许独董拿高薪,但不允许再兼任其他职业,使其走职业化市场化的道路。 5、应规定独董候选人只能出自流通股股东前十名的提名,从而改变由大股东通过实际掌控的董事会选择独董,进而影响独董监督制约效果的根本性隐患。 6、发起组建一个全国性的独立董事职业自律组织,负责对独立董事实施管理。主要应包括:对通过任职资格考试者进行注册,建立包含全国所有在职独董和具备任职资格者的人才信息库;定期发布独董的需求信息和独董履行职责以及收入状况等信息,使独董置身于社会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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