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宋一平 本报记者董砚龙
专家建议对券商进行评级促进优胜劣汰
2005年1月20日,中国证券市场让人无法忘记的一天。就在这一天,相继发生了两件对中国股市极具影响力的事:其一,上证指数1200点被无情跌破,沪深两市创出几年来的新低
;其二,证监会首次发布立案稽查令,将对德恒、中富、恒信、闽发、南方、云南、汉唐、辽宁等8家问题券商进行立案稽查,并依法对公司和相关负责人做出处罚。
这两件事同在一天发生,在时间上或许只是一种巧合,但从更深层的角度看,面对股市深层次危机爆发,管理层在此时痛下决心也是一个必然结果。
威胁中国金融安全
如果把2004年形容为“券商丑闻年”也许并不夸张,层出不穷的的券商丑闻几乎快把证券业的形象毁坏殆尽。
仅以此次被稽查的八家券商为例,老牌券商南方证券的财务窟窿可能超过120亿,涉及挪用的客户保证金约80亿;闽发证券负债逼近100亿,违规和债务的主要源头是委托国债投资,包括中国人寿等诸多大小机构投资者都深受其害;辽宁证券因违规为客户透支、高息揽存等,资金黑洞达40亿;汉唐证券违规超额持股,在自营和国债回购上的窟窿超过10亿;中富证券的拆借贷款至今未还,用于质押的德隆系股票大幅缩水,其众多客户资金已不能正常提取……
纵观这八家问题券商,可以发现其无一例外地存在大量的账外经营、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财务管理较为混乱的违法违规现象,其中酝酿的巨大风险已给中国金融安全带来威胁。
分析人士认为,这些丑闻的根源来自中国股市所存在的历史问题。“证券公司经营运作不规范,风险不断累积,而滞后的制度和监管又跟不上,导致了监管上出现真空地带,这就加剧了券商违法违规操作的力度。”目前,除在香港上市的申银万国和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的中信证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则定期披露财务报表接受公众监督以外,其他券商没有这样的“压力”,所以也极易出现违法违规操作后却难咎其责的结果。
证监会展开审计风暴
面对异常严峻的形势,已经意识到危机的证监会终于痛下决心,开始“主刀”对证券市场进行深入治疗。
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在2005年证券期货监管会议中曾强调:“对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化解历史积累风险的同时,要努力避免再积聚新的风险。”当时有人指出这极有可能是证监会重拳出击的先兆,不出所料,在1月20日,证监会宣布对八家问题券商进行立案稽查,同时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今后将加大对证券公司审计工作的监管力度。
可以看出,券商监管显然已成目前证监会的工作重点。回顾一年来证监会的管理思路,从《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有关部门就收购个人债券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公告做出公告》到《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扶持证券公司发展的文件的相继出台,以及最近对8家高危风险券商立案稽查,不难看出,证监会走的是一条“正确引导为主,打击违规为辅”的策略,通过由内鼓励券商练好内功,从外加强外部会计审核职责的办法来整顿混乱的券商市场。
随着证监会审计风暴的展开和深入,管理层试图提前发现和及时制止证券公司的风险的苦心也将逐步显现,尽管可能有更多的问题券商浮出水面,但正如市场人士所说的,这种正本清源的举动完全是必要的。
对券商评级促进优胜劣汰
虽然证监会1月20日的一记重棒赢得多方喝彩,但最终此棒落下后会是怎样的结果,现在还不得而知。
“现在市场需要一种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透明有序的发展环境来引导,可是仍欠缺相关乃至更为具体的政策做为参考,”有关专家表示,“少了这些做指导,证券市场的混乱很难整顿。”
这位专家指出,对照国外的证券市场,其实现优胜劣汰的方法之一是对券商进行评级,即对券商的业务能力、规模、诚信程度等进行登记评定,既可以使投资者在选择券商时有一个可比较的标准,从而实现券商的优胜劣汰,更能使券商明确自身业务范围,减少违规操作的可能性,这已经成为国外券商业发展的趋势。我国证券业或许可以从中借鉴一二。
另外,如何防范和解决证券公司的风险是近两年来困扰证监会的一大难题,证监会此举能否对其他券商起到威慑作用,能否有效遏制其他证券公司的违规冲动,还需等待时间的检验。(25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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