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国际商报讯记者刘朝霞报道做好金融对“三农”、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支持工作,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商业化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防范金融风险。这是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易纲在该行召开的窗口指导会议上表示的。
“人民银行将合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实力,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再贷款,支持春耕生产,”易纲认为,金融机构要加强资金
流向引导,研究制订将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办法,承担起支持“三农”的义务。他要求,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改革,进一步总结和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办法,用好利率浮动政策,健全内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实现财务可持续发展。
与此同时,金融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自身改革力度,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金融政策环境。在信贷准入门槛、信贷审查程序、信贷审批决策、信贷责任追究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公平待遇的原则,从制度上、机制上消除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歧视,保证对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易纲认为,金融部门要配合地方政府搞好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的建设,共同创造有利于支持“三农”、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环境。
有关专家指出,2004年我国金融宏观调控达到了较好的效果,货币信贷运行基本实现预期目标。金融部门按照市场原则,在加强风险防范、支持“三农”、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据相关调查资料显示,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比例已经超过50%。“尽管如此,农民贷款难、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仍然没有根本解决,金融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下大力气改进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加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发展。”易纲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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