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刚过而立之年的余先生年底发了住房补贴,打进补充公积金账户后便不能取现只能还贷用。仔细盘算自己情况后,余先生决定还贷计划不变。
先前,余先生买房曾办理了40万元商业性贷款和13万元公积金贷款,目前,余先生还剩余40余万元组合贷款需还。因为余先生的公积金帐户内拥有的余额比较多,所以采取每年提取公积金冲还贷的办法。
按照住房补贴的进账速度来看,余先生在5年内可以由公积金账户还贷大部分,自己只需每月承担近千元贷款,对家庭正常开支完全没有影响。一直坚信“提前消费”的余先生决定按兵不动。
余先生认为手中闲钱提前还贷不是最佳选择,一方面,负债消费应该是发展的趋势,学会用银行的钱才能用活钱,另一方面,余先生认为手中的闲钱应该继续投资房产,固定资产的增值和保值远大于现金。
点评如今,很多市民与余先生一样拥有一笔不错的住房福利补贴,或者临近年关拥有一个大红包,到底是还贷款,还是投资点别的,关键还是要因人而宜。像余先生这样事业稳定、有魄力的年轻人,选择适当的贷款消费是值得肯定和鼓励的,若在投资理财组合中注意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应该会有一段灿烂的“钱”途。作者:顾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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