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审计券商“体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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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 10:45 证券时报 | |||||||||
日前,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关于督促做好证券公司2004年度会计审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证券公司要结合年度会计审计工作,配合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按期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审计。同时,要抓紧完成自查摸底,并将自查摸底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计划的进展情况在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审报告、客户资金安全专项审核报告、净资本专项审核报告、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项审核报告等报告中予以充分揭示和反映。可以说,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创立以来,对证券公司的一次最大规模的“审计运动”
证券公司年报“水分”大是一个人所共知的事实。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各级管理人员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报喜不报忧。有些营业部账面上的确盈利情况良好,但这是通过种种不规范的、“打擦边球”的经营方式完成的。收入、利润指标是完成了,营业部老总的位置也保住了,但风险隐患也种下了。某些证券公司高管为了在股东面前有一个好的交待,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的损失该提不提,当期该摊销的费用拖而不摊。财务管理部门、内部稽核部门一般只看领导眼色行事,乐得清闲。二是出于各种“争资格”、“保资格”的需要,一些证券公司有意识地做假账,虚增收入、利润,粉饰年报。目前,监管部门在证券经营业务的管理上,大都实行资格管理。财务指标达不到要求者,一律不给资格。拿不到资格,证券公司的利润来源渠道会更窄,经营环境会更加艰难。因此,一些证券公司不惜“打肿脸充胖子”,往年报中“注水”,以求争得或保住各种业务资格。通过这种手段,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格是拿到了或保住了,但风险也越积越大。 前些年,由于监管部门没有硬性要求券商必须报送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券商年报的“水分”也一直得不到有效地控制。证监会本次出台该《通知》,就是要好好挤一挤证券公司年报的“水分”。《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应严格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充分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时消化处理各项资产损失,如实反映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客户资产状况;因会计政策变更而需要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的,应严格执行按相关政策要求进行调整;对账外经营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对风险和收益仍由证券公司承担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严格进行核算,并在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具体情况;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还应当按照有关要求披露年度报告。证监会还在《通知》中明确鼓励其他非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编制并向公众扼要披露相关年度财务信息。可以说,《通知》从可能存在隐患的各个方面,对证券公司年报应自查、核算、披露并送交注会审计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 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贯彻执行《通知》的精神,对证券公司年报进行审计,我国证券经营行业的真实“家底”将得以摸清,每一家证券公司的“体能”状况及各类“病患”也将一清二楚;监管部门也将出台一些相应的对症下药的举措。同时,也可以预见,一些“体能不及格”的券商将被淘汰,“体能素质”较好的券商将成长得更快,变得更优、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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