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王直修墓立碑引发三问
近日有媒体报道,2000年,12名日本人捐资在安徽为明朝人王直修墓立碑,该报道认定王直是“勾结倭寇”的“恶贯滔天”的“民族败类”。在王直的名字前加上这三种定语,又是来历不明的日本人为其修墓立碑,在中日民间感情微妙的当今社会,这一事件引起各界普遍关注。
关于王直其人,《倭变事略》说他是“违明禁而下海,继忘中华之义”,“恶贯滔天,神人共怒”。《明史》说他“少落魄,有任侠气,及壮多智略,善施与,以故人宗信之”。在民间,王直又是神秘的东方第一海盗。平寇大臣胡宗宪后来诱捕了王直,两年后处斩。当时朝廷对于海商“开与禁”纷争的两派大臣对王直的生死定评也有不同意见。对比郑和奉旨出洋尚且在史书中留下毁誉参半的评价,何况像王直这样的“刁民”。为此,有必要提出三点疑问:
一、最近在纪念郑和下西洋600周年,明代海商史的研究现在已成热点,王直也应作为研究对象。二、是什么人在为王直修墓立碑,希望能调查清楚,莫要人为臆造悬念。三、捐建者纪念王直的什么业绩,有什么其他打算,广大读者都愿闻其详。
甘肃工人报社康劲
警惕在禁赌中违法行政
据《中国青年报》1月22日报道,近日,山西省曲沃县几名公安民警在“抓赌”时,致使居民王建军死亡。死者的家属和目击证人都认为死者“是被打怕了才跳墙致死的”而民警则坚决否认。
笔者认为,这种争执恰恰掩盖了本案的实质。本案是一起执法案件,警察的执法理由是“抓赌”。但当事人玩的1毛钱彩头的纸牌应该属于“少量彩头”,“不以赌博行为查处”(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语),有无执法理由才是追究此案的关键所在。
目前,我国正在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矫枉过正的现象,如何避免,笔者认为,应从三方面着手:其一、及早出台有关赌博与娱乐的量化细则或司法解释。其二、加大对“抓赌”过程中的监督力度,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和不公正。如果能够让“禁赌”活动公开化、透明化,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则不仅可以抑制禁赌的随意性,也能对赌徒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其三、加大对违法行政的打击力度。对于那些无视法纪政令的矫枉过正行为予以严惩,使执法权力对民意和法律保持足够的敬畏。
如此,方能从根本上打击赌博犯罪活动,杜绝违法行政假“禁赌”之名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东方今报社刘克军
行政机关应慎评守信企业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向社会公示了3086家北京市2004年度“守信企业”,这些“守信企业”在企业年检中将享受免于审查的待遇。此举的问题在于,消费者一旦与“守信企业”发生纠纷,因为消费者认为行政机关对“守信企业”的认定是一种行政行为,由此引发的消费者权益受损,有关行政部门难辞其责。
借助于行政权力颁发“守信企业”,实质上就是一种推荐行为。而既然企业的信用等级必须通过市场见证方可确定,那么市场的事情就应该交给市场解决,市场会公平地确认其守信程度。
就现阶段国情看,无论企业如何努力,要达到百分之百的“守信”十分困难,由“守信”到其称号被取消一定有一个过程,而该过程中若因由相信其“守信企业”称号而引发纠纷,很难说公示其称号的行政机关没有责任。因此行政机关介入“守信企业”评选应慎之又慎。辽宁省抚顺市李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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