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改革的重要目标将从以政府供给能力为起点,向满足社会需求为起点转变,以适应医疗需求的多元化。这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教科文卫司副司长宋瑞霖,昨日在中欧国际商学院与礼来制药共同举办的“中欧首届医院管理峰会”上所做的表述。
宋瑞霖认为,目前我国的医疗保健方针是建立在政府供给能力基础上的“低水平、广覆盖”,难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政府办卫生”往往忽略了医疗服务行业的产业性质,而过于突出其福利性质。在绝大多数医院为政府举办的情况下,我国更习惯于用政府行政权力而非市场力量配置社会医疗资源。宋瑞霖表示,“政府承担了部分本应由市场承担的责任”。由此,政府感到沉重的财政压力,而群众的需求又得不到全面满足。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宋瑞霖认为,我国医疗改革的重要目标应从以政府供给能力为起点,向满足社会需求为起点转变。措施在明确政府职责的同时,吸收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办医院。
此外,宋称,相关的指导性文件———《城镇医疗改革试点方案》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不久将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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