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05年1月1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易基5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3月2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065,112,186.08份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与目标指数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指数的投资收益,追求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股票投资部分以上证50指数作为标的指数,资产配置上追求充分投资,不根据对市场时机的判断主动调整股票仓位,通过运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及先进的数量化投资技术,控制与目标指数的偏离风险,追求超越基准的收益水平。
业绩比较基准:上证50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中等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控制与基准的偏离风险,同时力争获得超越基准的收益。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
三、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重要提示: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2、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3、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比例限制的约定:
1、由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自2004年11月5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和资产配置比例适用如下规定:
(1)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50指数
(2)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限制为:在目前的法律法规限制下,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正常情况下股票投资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
% 2、 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剧烈变化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内遵守上述投资比例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
四、基金管理人报告
1、 基金经理介绍
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小组由马骏先生和王守章先生二位组成。
马骏,男,1966年3月生,理学学士,历任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主管,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研究员。2001年4月至今,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工作,现任科讯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守章,男,1970年2月生,应用数学硕士,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分析员。2002年10月进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管理部研究员,主要负责投资数量分析支持,现任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 基金运作合规性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3、 基金经理报告
在第四季度,本基金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管理运作基金,股票持仓比例维持在合同规定的90%至95%之间。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在资产配置方面采取了比较被动的策略,追求充分投资,而在组合构建上采取了增强和优化的投资策略。我们在力求将组合跟踪误差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的前提下,根据这一阶段的市场特点和我们对有关股票基本面的深入研究和判断,进行了一些主动的调整和优化,特别是对于一些基本面明确且较好、受宏观紧缩政策影响较小的行业和个股进行了优先配置和增强配置。
由于市场对宏观紧缩政策、大盘股上市融资预期以及非流通股交易所转让等消极因素的顾虑,市场在第四季度持续了2004年3月份以来的疲弱走势。在第四季度,上证50指数下跌了8.83%(与上证指数、上证180指数的同期张跌幅基本相当),而本基金同期净值增长率为-5.89%。截止到04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年化跟踪误差为3.57%,控制在基金合同要求的4%以内。
五、投资组合报告
1、本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基本情况
2、本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指数投资部分
(2)积极投资部分
3、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部分前五名股票明细
4、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部分前五名股票明细
5、本报告期末债券投资组合
6、本报告期末前五名债券明细
7、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
(4)本基金期末不存在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项目的计价方法
本基金持有的上市证券采用公告内容截止日的市场收盘价计算,已发行未上市股票采用成本价计算。
六、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 《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4. 《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 基金发起人的营业执照;
6.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7.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月22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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