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04年,广西凭祥检验检疫局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共计6512份、货值5153.7万美元,比2003年的833份,1632万美元,分别增长682%、216%。仅此一项,外贸企业就可享受进口国优惠关税达500多万美元。
原产地证书是证明商品原产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是进口国对货物确定税率待遇,进行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如配额、许可证等)
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如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的主要依据之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是《中国-东盟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方案项下所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的“身份证”,我国商品凡出口到东盟自由贸易区,符合有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原产地证书(FORME)有关规定,只要签发了FORME,该批货物能够享受更优惠的进口国关税待遇,直到2010年建立中国-东盟自由经济贸易区时享受零关税为止。通过签发一般原产地证和FORME企业可以享受特定的关税优惠,特别是FORME享受关税优惠达到30%-50%不等。
(信息来源:南宁特派员办事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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