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正在酝酿一系列对策,将从制订行业排放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推行清洁生产等方面入手,根治制革业污染问题。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这些措施包括:一是制订《制革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我国制革行业执行的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皮革工业)》,难以满足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应根据制革业废水的特点,按照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尽
快制订《制革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是制订全国制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目前,我国制革小厂众多、超标排污严重,不利于该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应坚决取缔规模以下制革企业,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制革企业。三是实行集中治污。应充分发挥现有皮革制造、加工基地的集中发展优势,通过专家设计、专门处理、专业管理,集中处理制革污水,确保达标排放。四是继续推行清洁生产。应大力推广现有清洁生产技术,并在铬回收利用、污泥处理等末端技术和全过程清洁生产技术开发方面加大科研投入,走生态制革之路。五是组织开展制革行业现状调查评估工作。在行业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全国制革行业水污染防治指导意见和技术导则,着手编制“十一五”全国制革行业水污染防治规划。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制革行业污染治理存在三大难题:一是国外制革企业向我国迁移,增加了我国的污染负荷。近5年,制革行业规模以上的企业中,三资企业已占到41%,我国正成为制革行业污染的受纳者。二是规模以下制革企业废水排放难以达标。由于中小型制革企业难以通过大规模生产经营和集中治污取得应有的经济和环境效益,常常造成大量废水不经处理或只经过简单处理就排放到水体中。三是“绿色壁垒”成为制约我国皮革及其制品出口的“瓶颈”。据统计,2004年1~5月,广东对欧盟出口的皮革服装及服饰较2003年同期降幅分别达到69.1%和61.2%;浙江省金华市2004年1~6月对欧盟出口的皮革制品比2003年同期下降14.2%。
对于我国制革业发展现状,业内人士在评价时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一方面,制革业在我国发展势头猛。我国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出口值连续3年名列轻工各行业之首。2003年,皮革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实现工业总产值2103亿元,比上年增长20.9%;全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值264亿美元,其中出口232亿美元,占全国商品出口额的5.3%,占轻工全行业出口额的20.5%。我国制革业在产业资源和劳动密集型特征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初步形成了浙江温州制鞋、浙江海宁皮革服装、河北辛集羊皮服装等布局相对集中的特色经济区域,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品牌战略格局正在呈现。
另一方面,制革业环境污染问题令人瞩目。资料表明,目前我国制革行业年排放废水1亿吨左右,在轻工各行业中仅次于造纸和食品酿造业,特别是在一些制革企业集中地区,水质污染现象较为严重。就其特点来看,制革污水不仅产生量大,而且是一种成分复杂、高浓度的有机废水,其中含有大量石灰、染料、蛋白质、盐类、油脂、氨氮、硫化物、铬盐以及皮毛、皮渣等对环境有害的物质。同时,因原料皮(牛皮、羊皮、猪皮)的不同、加工工艺的不同、成品皮革的不同(鞋面革、服装革、沙发革、箱包革等),制革废水的水质差异特别大,更增加了治理难度。
(信息来源: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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