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称原信托计划将解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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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 09:31 上海青年报 | ||||||||
桂冠电力(600236)今日就收购茂县天龙湖电力有限公司一事进行了详细说明。桂冠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曾于2004年12月27日及2004年12月31日分别公告了关于收购茂县天龙湖电力有限公司99.5%和0.5%股权的事项,在以上公告中,桂冠电力曾提及“天龙湖公司原股东四川黄龙电力有限公司在委托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信托计划时,将天龙湖水电站电费收益权列入信托资产”。
针对这一事件,桂冠电力称:天龙湖公司是四川黄龙公司以天龙湖水电站全部经营性资产投入与理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四川黄龙公司持有天龙湖公司99.5%股权,理县电力公司持有0.5%的股权。 2004年6月15日,黄龙公司与北京国投签订《电费收益权信托合同》约定:黄龙公司将拥有的天龙湖水电站等四个电站的电费收费权委托给北京国投设立电费收益权信托,信托期限自2004年6月15日至2007年12月15日。合同签订后,实际发行信托计划总额8491万元。 2004年12月,四川汇日电力有限公司受让了四川黄龙公司持有的天龙湖公司99.5%的股权。 2004年12月22日、12月31日,桂冠电力又分别受让了汇日公司、理县电力公司所持有的天龙湖公司共计100%股权。同时,根据桂冠电力和汇日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天龙湖水电站电费收益权的信托计划应由汇日公司负责促成黄龙公司与北京国投解除,所需要支付的全部款项由汇日公司或其他第三方负责解决。 桂冠电力表示,目前汇日公司已从应付四川黄龙公司款项中按实际债务8491万元的1.1倍资金托管于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的账户内,待四川黄龙公司将前述信托计划解除后方支付该笔款项,信托计划的解除工作正在办理之中。(全景蔡晓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