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本报记者 唐福勇
国家以1650亿元可兑票据为农信社的历史包袱买单后,能否真正带来农信社机制的转变?农信社改革潜在的风险会否最终又落到政府手中?不能让农信社陷入新一轮的恶性循环
同样的消息,在某些人眼中看到的是光明,在另一些人眼中看到的却是风险与隐忧。
全国农信社全行业实现年度统算盈余的消息就属于这一类。
1月18日,银监会发布了2004年全国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明显好转,并实现全行业首次实现年度编纂盈余的消息。对于全国的农村信用社及广大农村人群而言,这是一个大好消息,因为这表明农村金融正向好的方向转变。
但也有人从中看到了隐性的风险与担忧。
就在这一消息发布的前一天,新华社17日发了《为提高资本充足率“坐实”央行票据竟诱骗群众将存款变为股金——湖南部分农信社“增资扩股大跃进”调查》的文章。而在消息发布后的1月19日,就有金融专家撰文提出“国内农村信用社本来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为什么能够在短期内取得如此大的成绩?”由此发出“农信社改革:花钱能否买到好机制?”的疑问。
而不论是调查还是专家的疑虑,其实都指向这样的风险,那就是农信社好转的背后存在诸如一些地方政府为达到央行资本充足率指标争取可兑换票据而导致强制个人包括职工入股的现象;要贷款先入股的现象;以高息代替分红来增资扩股的现象;甚至诱骗群众将存款变为股金的现象等等。
从银监会发布的数据来看,2004年度全国农村信用社(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全行业首次实现了年度统算盈余,盈余金额达104.62亿元,其中,有26245家农村信用社实现盈余,盈余面为81%。
对比发现,隐忧恰恰潜藏在官方阐述的农信社扭亏为盈的理由当中。
官方认为,农信社经营状况好转的理由有五方面:一是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带动了业务收入的大幅增加。数据表明,截至2004年底,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27840.97亿元,比年初净增3777.07亿元,增长15.70%;各项贷款余额达19551.25亿元,比年初增加2629.30亿元,增长15.54%。2004年度全国农村信用社共累计发放各项贷款23623.8亿元,比上年多放4046.9亿元。而随着信贷规模的扩大和收息率的提高,农村信用社贷款利息收入迅速增加,全年共实现利息收入1122.27亿元比上年增加264.63亿元,增长30.86%,其增加额占同期总收入增加额的87.62%。
二是各地普遍加大了贷款清收力度,在资产质量明显改善的同时提高了资产经营效益。据统计,全国农村信用社2004年全年共清收盘活不良贷款1370亿元。截至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比上年初下降544.6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3.1%,比年初下降6.27个百分点。
但在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看来,这得益于国家决定出资1650亿资金为农信社的历史包袱买单,虽然这一数字仅是所需资金的一半,但1650亿元资金以可兑票据的形式分发到各地的农信社,农信社的资金充足率由此而达到央行规定的标准。
其三,农业贷款的大量增加在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同时,也有效地促进了农村信用社收贷与收息水平的提高。
其四,2004年对8个首批改革试点省(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置换不良资产和历年挂账亏损、财政拨付保值贴补息、税收减免等扶持政策的逐步落实,极大地促进了农村信用社财务状况的改善。到年末,8个试点省(市)农村信用社分省统算全部实现盈余,其中吉林、贵州两省与上年度相比实现了扭亏为盈。
其五,农村信用社的增收节支工作使当年总收入增幅超过总支出增幅9.11个百分点。2004年度全国农村信用社经营收入达1522.55亿元,比上年增加302.04亿元,增幅达24.75%;
从各项数据来看,农村信用社的确在2004年得到了很大改观,担忧人士则认为,这得益于国家的政策支持与大量资金、央行票据的作用。
易宪容认为,央行票据可以达到冲销不良资产的效果,到期后可以真正增加可用资金,但问题是地方政府为获得专项银行票据在早期支付了巨大的成本,因而在得到票据之后如何改变地方政府主导信用社的运作则成为问题,由此带来的农村信用社是否真正能够建立起一个好的运营机制则有待观察。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福垣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关键还在于真正建立起农村金融的市场机制,在今后的改革中,不能又与以前一样,将农信社的风险全部挂在政府身上,农信社的改革必须经过一个“炼狱”的过程,才会建立起真正的好的运行机制。而类似于高息来吸引增资扩股及将存款变股本金的做法无异于是未来农村金融又一个“隐性风险炸弹”。
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主任张功平在此前的一次新闻通气会上曾表示,农信社改革肯定是一个过程,但不能因为在改革过程中一些地区出现了一些包括包括摊派入股等问题就不改下去了。关键还在于如何完善监管制度与防范风险再生。
从当前来看,隐忧就是不能国家花了大量的钱财却没能真正带来农信社机制的转变,风险则是由农信社改革而来的风险不能最终又落到政府手中,不能让农信社陷入新一轮的恶性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