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柏晶伟
2004年,一场关于在国企产权改革中国有资产是否流失问题的争论,在学界、媒体、网络之间激烈展开。新年伊始,这场争论的余音在经济学界回响。1月15日,由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主办的“2005中国脑库论坛”,再次聚焦国有企业产权改革。
国有资产在转换中是否流失?
根据经济学上的基本划分,资产的存在形式基本有两种: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又细分为两类:一是生产性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一类是金融市场中的经营性资产。国资委管理的资产基本是经营性资产,但不包括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有多种,包括国家利用各种资源、各种收入、投资形成的各种公共基础设施;不属于基础设施,但属于公共服务的公共资产,如社保基金;资源型资产,其中一部分是国家占有的土地,一部分属于探明或未探明的矿产资源。国有资产存在于这两类形态中。
樊纲指出,国有资产存在不同的形态,而不同形态之间的国有资产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国有资产的重组在一定意义上是不同形态的国有资产的重组。买卖国有资产,就买卖本身来讲,国有资产并没有消失,只是转变了形态。
“在我看来,所谓国有资产有进有退的意义不是企业经营这个还是经营那个,企业搞不搞民营化的问题,而是国有资产存在形态要有进有退,要从大量搞经营性的国有资产形态退到非经营性资产形态,这是最重要的一个国有资产形态的转化。”樊纲认为,只有实现这个转换,才有所谓政府职能的转换,从过去管企业、管经营性资产、管经营性企业到真正履行自己的应该履行的职能,即提供公共物品,把钱收回来,投入到公共基础设施,为全体人民、全体企业服务。
“真正的有进有退是国有形态上的有进有退,说明国有资产的变卖、国有资产的重组没有任何流失、消失,只是形态的转换,形态转换的意义在于不是有越多的经营性资产越好,不是有越多的经营性的国有企业越好,而是非公有资产公共设施的资金形态越多越好。中国的发展、企业的发展、社会的发展,都需要更多的公共资产、公共服务,而我们这方面现在是欠缺的。”
金碚对此表示赞同。他说,资产存在形态之间的转换,完全可以不涉及资产是否流失的问题,只要产权交易的过程是合法、合规的,在交易的过程中间,交易各方会获益或者会受损,这完全是可能的。在市场交换过程中,如果有一个很好的价格发现机制的话,很难说谁的资产是流失,谁的不是流失。
高尚全从基本经济制度角度阐述国有经济重组的涵义。他说,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尽管公有制经济有多种有效的实现形式,但是最基本的形式还是股份制,国有经济或者绝对控股,或者相对控股,或者只是参股。这里,国有经济控制的领域和行使控制的形式是关键的问题。因此,不应简单地理解国有经济的“进退”问题,该“进”的地方应“进”足,该“退”的地方就应“退”够。他认为,从总体上看,国有经济仍存在着点多、面广、线长和分布不合理的问题,因此要把有限的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但是,无论是“进”还是“退”,都要形成规范运作的制度环境。
在国企改革争论中,有人提出中国现在出现大量侵吞国有资产的情况,田源认为,这是局部问题,不是整体问题。如果估计错误,就会带来灾难。中国经济改革已经出现了非常强大的民营经济阶层和中产企业阶层,这是非常可喜的现象。
国有资产处置由谁决定?
国有资产形态的转换、国企产权改革涉及现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樊纲强调,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不意味着越多越好。因为过去国有资产当中有一大部分是国有企业职工社保、养老这一类的收入,现在这部分收入没有投入到养老金形态当中,没有存在于资本形态当中,而存在于经营性资产当中,国有资产重组就是要将这部分退出来,转换为社保基金这一形态。
国有资产形态转移有多方面。包括经营性资产当中生产性经营资产、企业性经营资产或者产业经营性资产向金融性资产转移,包括经营性资产向非经营性资产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转移等等。
谁来决定国有资产形态的转移?樊纲认为,目前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处于无序状态。“谁来决定国有资产经营性的买卖从而转到其他社会资金上去,现在没有这样最高的决策机构做这件事情。国有资产重组的事情基本上没有大的体制框架得以有序进行。”管理无序的背后是所有者缺位,是国有资产的委托代理人界限不清。
金碚提出,如果从经济学资产的归属意义上看,中国的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并不缺位,属全民所有。但在资产处置的决策过程意义上,所有者肯定是缺位的。因为国有资产和私有资产在转换和处置上有很大的区别。对私有产权,可以买卖双方决定,也可以由委托人决定,但也要很好地控制委托人的意志。在处置公有产权的时候,国有资产的处置过程,是一个所有者不可能直接参与的产权交易过程。因为所有者是全体人民,全体人民参与国有资产转移过程的话,只有一种办法就是全民公决,如果不是全民公决,国有资产的转移过程一定是代理人执行的。中国正处在改革时期,不可能由全民机构来直接处置国有资产,只能委托给行政当局,就是国务院,行政当局再把它委托给各种组织、各种机构,这种机构也管不了,然后再委托给其他各级机构。所以,现在国有资产处置的问题、产权的问题,必然要有政治解决机制的参与。
他认为,产权改革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要有一套处置国有资产的规则,谁来买、谁来卖,谁有决定权买,谁有决定权卖,钱归谁,是否以账户的形式进行核算等等。第二,对于参与资产处置过程、代表所有者来处置国有资产的人和机构,要有一个法律定位,国有企业的董事长到底是什么?总经理究竟是什么?他们的职能是什么?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是干什么的?最后决策权到底在什么地方?中央管的企业卖了以后归谁?放在哪一个账里面?现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当中,中央一级账面上很难表现,钱在谁的口袋里装着都不知道。
魏加宁反对搞国有资产的国有代表,他赞成注资。因为全资所有非但解决不了企业的不良资产,还可能发生大的货币危机。
国资委应该做什么?
樊纲提出,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应该至少是三级到四级的管理体制,最高一级就是在人代会的层面上有一个最高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资委要做的事情是:第一,监督全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定期提交的国有资产平衡表,现在整个国有资产大盘子没有一个国有资产的平衡表。第二,决定国有资产形成收入的使用和分配。国有企业的利润,很大程度是资源性收入,这些收入怎么分配,怎么利用,谁来决定,多少利润给企业返还,多少利润拿出来搞公共建设。第三,决定资产的处置。要决定用多少资产继续进行经营性生产,多少资产拿出来满足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的、国家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在他看来,现在的国资委一定意义上其职权要进一步扩大。具体到管理,各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磨合、细分,但把一个大的国资委变成一个二级政府,这是有问题的。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一个长期过渡的过程。
金碚在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艰巨性上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认为这个过程还远远没有完成,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当中一定会出现一些问题,不足为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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