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树铎北京报道记者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获悉,日前,国家发改委已经正式核准福建液化天然气(LNG)总体项目一期工程。核准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LNG资源供应、市场需求及运输安排、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安全和环境保护等。
福建LNG项目为国家正式批准的第二个LNG项目,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核准意味着福建LNG项目将转入建设阶段。
据悉,福建LNG总体项目一期工程建设主要包括:规模为260万吨/年的LNG接收站和输气干线、LNG运输项目、新建燃气电厂、五城市(福州、莆田、泉州、厦门和漳州)燃气用户和LNG槽车向德化、闽清供气工程。福建LNG站线项目总投资55.45亿元人民币,采取中方合资的方式,合作方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属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0%),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40%)。
据了解,2003年10月10日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币,由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共同投资,双方分别占60%和40%股份,负责福建液化天然气站线项目。该公司投资建设的福建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和输气干线项目站线项目是福建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的牵头项目,也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沿海为主投资建设的第二个LNG接收站。福建LNG总体项目包括一个接收站/输气干线项目和八个用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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