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记者 安明静 发自北京
中国证监会正试图以加强外部会计审核的职责,使监管层对证券公司的风险做到提前发现和及时制止。
1月20日,包括德恒在内的8家高风险券商被证监会正式立案稽查。经查,这些公司存
在大量的账外经营,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财务管理较为混乱。证监会表示,目前已经派出工作组对这些公司在风险爆发前的会计审核情况逐家核查,以确定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对有证据表明没有尽到审计责任的,证监会将会同有关主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被立案调查的德恒、中富、恒信、闽发、南方、云南、汉唐、辽宁等上述8家证券公司因严重违法违规、风险巨大,已在2004年先后被托管经营、行政接管或被停止证券业务资格。据介绍,证监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证券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涉及犯罪的,正分批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同日,证监会网站公布《关于证券公司2004年度会计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向各证监局辖区内证券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明确提出2004年度会计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要求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对证券公司客户资金安全状况、客户资金安全性内控机制建设情况、自查摸底发现的问题等给予重点关注,督促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保质、尽责完成审计工作。
该《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监管部门。还要求各证监局与会计师事务所逐家签订“尽职承诺书”,使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如存在未尽职等情况,愿意接受证券监管部门的调查并接受处罚。
分析人士认为,证监会出台的《通知》旨在强化外部审计的职责,建立证券公司风险提前预警机制,但这条道路是否能够有效地遏制证券公司的违规冲动,还需等待时机的检验。
近年来证券市场的低迷使证券公司长期以来不规范运作的风险得以集中爆发,尽管本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上任之出便出台“三大铁律”,但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巨额亏空的恶性事件还是屡禁不止。如何防范和解决证券公司的风险是近两年来困扰证监会的一大难题。
“对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化解历史积累风险的同时,要努力避免再积聚新的风险。”这是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在2005年证券期货监管会议中所作的强调。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1月21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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