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彪
据近日媒体报道,2005年2月1日至2月7日火车票价开始上浮,票价上浮幅度硬座为15%,其他席别为20%,节后票价上浮时间为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三)以后。
火车票价春节期间上浮是市场经济社会中的一个怪象。按我们中国人的习惯,春节是
最重要节日,因而商家都会采取降价的方式来营造喜庆的气氛,而惟独火车票价却“逆市上扬”,不降反涨。
另外,春运涨价也有违一般市场规律。一般来说,在销售淡季,商品涨价或许可以防止亏本。但春节期间却是“人气最旺”的时候,按说应适当降价以争取其他运输方式上的乘客,起码不至于需要靠提价来弥补亏损。就如各大商场,春节期间都会举办更多降价促销活动,以争取人气,同时还能有更多的收益。
春运票价上涨其实是种强制性消费行为。按理说,一切服务提供者都有提高自身服务价格的权利。但对等的是,顾客也有选择性消费的权利。也就是说,一般服务提供者的涨价行为没有强制性,因为顾客可以通过另选提供服务者消费,以与自身消费能力及意愿相匹配。但对于铁路运输服务提供者来说,票价上涨行为却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强制性消费行为,因为顾客在乘坐火车上没有选择的余地,因而在这种涨价面前尽管很受伤,但也只能选择默默承受这种对消费权利的侵犯。而铁路属于国有企业,因而不应没有一点公益色彩。因而,“唯利是图”,特别是“乘过年掐人脖子”就很不应该。
在这样一种“别无二店”的格局中,铁路运输部门春季不提价“反倒不正常”,因为一旦拥有了对顾客实施强制性消费的机会,趋利的本能就会促使他们充分利用这种机会以谋求获利最大化。其实不单是铁路运输,其他行业只要有这种机会也会一样。因而这根本不是所谓“觉悟低”而是“制度”上的问题。也就是说,是能够对顾客实施强制性消费的“制度”上的便利,使得铁路运输部门必定会作出有损顾客利益以自肥的事情。
强制性消费所以能够肆无忌惮地实施,根本缘由还在于铁路部门的垄断性地位。拥有垄断地位,实施强制性消费就会成为正常,成为一种本能。而垄断性消费又会助长它通过内部改革、降低能耗以降低成本的惰性,消弭它的革新动力。垄断对于它来说,不啻是确保既得利益与长久利益的铠甲。但这种既得利益的长久化无疑是建立在侵犯消费者权益及阻抑铁路运输事业进步的基础上的,可谓代价沉重。
如果说由于铁路运输因为战略需要而具有一定的“自然垄断”属性的话,那么也完全可以在确保国家对铁路拥有所有权情形下,进行网运分离等改革,实行铁路路网管理与客货运经营相分离,建立客货运经营中的竞争机制,以打破铁路运输服务领域的垄断。铁道部有关负责人几年前就透露,中国铁路管理体制正酝酿重大改革,因而人们更有理由对铁路运输领域竞争的早日到来充满期待。
(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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