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7项指标全达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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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 15:00 广西日报 | |||||||||
“验收组一致同意桂林正式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验收。桂林人民可以骄傲地说,桂林取得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称号。”1月18日下午,当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验收组领导宣布这个结果时,在榕湖饭店会议厅的全体人员长时间热烈鼓掌。桂林是我区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城市。经国家环境模范城市验收组检查,桂林市27项指标已全部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的要求。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涵盖了社会、经济、环境以及卫生、园林等方面的内容,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城市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是城市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发展的结晶和精华。作为国际性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独特的城市性质决定了桂林城市的发展方向,也决定了环境保护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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