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业市场细分竞争加剧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已于日前实施,新《规定》最大的看点在于进入门槛降低,表现为放宽对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不再对民营投资主体投资组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另作限制。从此民营投资主体将与国有主体投资者适用同等的准入条件。新《规定》要求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具有不少于3架购买或租赁的民用航空器、最低资本金等8项条件
,但外商投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条件仍维持原来25%的投资比例限制。
降低门槛,平等竞争
新《规定》放宽民营资本准入体现了WTO最重要的国民待遇原则。规定出台使民营资本投资航空运输业有了可操作性的规划,备案制也将取代审批制,预计《新规定》实施后民营投资的新航空企业将像雨后春笋般涌现。同时由于航空运输业属高科技、高风险的行业,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同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因此民航总局还将对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实施必要的宏观调控,引导市场有序竞争和理性发展。
新《规定》同时也适应了我国航空运输行业蓬勃发展的现实要求。2003年我国居民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美元,开始由温饱转入小康,居民消费升级以及人口结构的优化大大增强了对航空客货运的有效需求,2004年民航实现利润过百亿元,一年赚了过去十年的钱,同时客座率平均上升至70%以上,运输总周转量和客运量首次突破200亿吨和1亿人次,航空运输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也即新《规定》出台具备良好的市场条件。
细分市场,加剧竞争
航空市场是一个空间广阔,大有可为的市场。据统计,目前航空客运量在整个交通行业总客运量中的占比还不到0.7%,与发达国家相比,这是一个非常小的数字,我国航空运输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发展空间巨大。而市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势必带来市场的进一步细分和竞争的进一步加剧,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目前我国主要是三大航空集团以经营干线为主垄断市场,随着新《规定》实施,这种垄断格局将有望逐步被打破。
作为市场细分的最重要方面,运距在800公里以下的支线市场有望得到比较快速的发展。过去我国也一直对发展支线航空进行求证,也投入了一定的人力和物力,但受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如铁路和高速公路的替代等,支线航空难以得到充分发展,未能走出附属市场地位的怪圈。而民营资本的介入,将首先在投资主体上弥补支线航空投资的不足。支线航空这一潜在市场有望在民营资本介入和推动下得到充分的开发,从而编制我国干支线互为补充、互相衔接、相互促进、更加密集的航空运输网络。
而市场细分又离不开竞争,竞争将带来差异,竞争加剧和有序竞争最终将带来市场效率和水平的提高。新《规定》实施将为航空市场引入全新的竞争机制,不仅是国有投资主体与民营投资主体之间的市场角逐,以及干支线之间的竞争,还包括干线与干线、支线与支线之间的竞争,民营大小航空公司的迅速崛起还将抢占、挤压大航空公司原有的支线市场,直至将其挤出市场,并引起干线市场竞争的白热化,进而推动全行业服务水准的提高。
惠及机场与航空公司
新投资主体的介入既带来竞争,也带来效率,航空运输市场的迅猛发展对于有竞争优势的大机场和大航空公司利好效应更加明显,首先可以增加现有存量机场的使用率,增加其客流量,对于提供过港服务的机场而言,由于其投入的固定成本高,客流量的不断增加是其化解成本、增加盈利的最主要手段,而客流量的增加既与机场所在地区人口和经济总量有关,但也与市场开发有关;其次,表面看对现有航空公司形成竞争压力,但由于航空市场发展空间巨大,有序竞争有利于航空公司整体竞争力的提高。
总之,新《规定》在市场准入方面赋予民营资本以国民待遇,有望出现民营资本投资航空运输市场的热潮,而在人均GDP增长和消费升级双轮驱动下,航空需求强劲增长,航空市场方兴未艾,民营资本介入公共航空运输市场恰逢其时。新《规定》将推动航空市场进一步走向细分,旧的垄断竞争格局有望被打破,新的市场有序竞争格局有望形成,最终将带来航空服务和运作效率的提高,带来航空运输市场的振兴与繁荣,并惠及机场和航空上市公司。上海证券报国海证券研发中心张永攀 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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