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可能代支300万港币诉讼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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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 10:15 证券时报 | |||||||||
据香港媒体报道,本周一,香港房屋委员会公开表示将按法律援助标准资助公屋居民卢少兰上诉,条件是她必须答应向法院申请加快审讯。 香港产业分拆督导小组主席陈家乐本周一在房委会公开大会上表示,由于卢少兰的代理律师主动向房委会要求代其支付诉讼费用并表示愿意加快上诉进程,督导小组上周五同意有条件地替卢少兰代支诉讼费用,以便领汇基金能够尽快上市。
房屋署副署长麦靖宇表示,如果由房委会代支诉讼费,卢少兰必须同意与房委会一起向终审法院申请加快审讯,不能再节外生枝为难房委会;同时诉讼费用将按照申请法律援助的标准。他粗略估计房委会可能代支诉讼费约300万港币,远低于领汇迟迟不上市的损失。 据悉,房委会内部对此有不同意见。部分委员认为卢少兰意在“整”房委会,不会有诚意解决问题;此举只会“示弱”,让香港市民以为房委会理亏。但房委会主席孙明扬指出,既然香港司法制度赋予上诉机制,房委会就不能无视卢少兰的官司而贸然安排领汇再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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