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阿一鲍鱼”商标遭侵权
重庆一加盟店被告上法庭并索赔60万元
就在重庆一媒体对香港的一家知名鲍鱼馆“阿一鲍鱼”商标遭遇侵权进行报道后,谁是“阿一鲍鱼”商标真正的持有者受到消费者的高度关注。
昨日,“阿一鲍鱼”的创始人杨贯一终于站出来声称,阿一鲍鱼商标是自己在1997年委托其持股40%的广州富临饭店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并于1998年获得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同时授权该饭店使用。此外,杨贯一还表示,其徒弟胡德明并没有该商标的使用权,胡授权经营的重庆阿一鲍鱼店是违法的。
目前广州富临饭店已对重庆阿一鲍鱼店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人民币60万元。据悉,这是阿一鲍鱼在内地遭遇起诉的第一家店。
据了解,被诉讼侵权的阿一鲍鱼加盟店的投资方是重庆人张燕,该店于去年8月开业。而其授权人则是杨贯一的徒弟胡德明。
知情人士透露,杨贯一和胡德明是师徒关系,两人于1989年注册成立了香港阿一鲍鱼海鲜酒家有限公司,双方各持50%的股份,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该酒家并没有开业。1999年,阿一鲍鱼开始进入内地,在北京、天津、杭州、长沙等地先后开出14家阿一鲍鱼分店。
但昨日杨贯一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胡德明对“阿一鲍鱼”商标或品牌不享有任何权利;胡德明之后设立的一德鲍鱼饮食管理有限公司也与杨贯一没有任何关系;此外他本人及富临饭店并没有授权一德鲍鱼饮食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使用“阿一鲍鱼”商标或品牌。胡德明对阿一鲍鱼加盟店的授权完全是非法的。
对于商标是否侵权,重庆阿一鲍鱼的投资方——九龙头酒楼董事长张燕认为,当时和胡德明签订授权协议时考虑到他是杨贯一的大弟子,而胡本人也出具过两人成立合资公司的证明,她并不认为是侵权。
不过,记者获悉,张燕已决定将该店更名为九龙头。与此同时,胡德明也公开表示:在接到法院传票后的这两个月里,胡德明在内地授权开出的12家阿一鲍鱼分店也将陆续改名为一德酒楼。
本报记者 高素英 郭逸晴(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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