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资所得税并轨是主权体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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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 09:46 上海证券报 | |||||||||
近日,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上,国家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针对几十家跨国公司联名上书对合并内外资所得税法表示异议一事说:"一个主权国家的财政政策,任何时候都可以自主改变"。读了报道,笔者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对此深表赞同。 众所周知的是,多年来在国内市场,内外资企业无论是名义税负还是实际税负一直处于不同状态,无论是看内外资企业的名义税负,还是看二者间的实际税负
国家有关部门这次推出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政策,一方面既符合经济全球化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国内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能使内资企业在公平的市场条件下,通过正常的市场竞争尽早地得到发展,进而更快地融入全球化市场的格局。 当然,从既得利益的角度看,这次有几十家跨国公司对所得税并轨表示异议,也是利益使然。但是作为一个主权国家,作为一个已经走向市场经济的国家,无论是从国家的整体利益考虑,还是从国内市场本身发展与国际接轨的要求看,只有把市场经济的公正要求作为前提,同时不受一些既得利益集团所影响,加快营造正常规范的市场竞争制度,才是符合国家整体战略与市场经济本质的举措。 基于以上观点,笔者觉得,以国家主权为准,以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为目标,排除既得利益集团的干扰,坚定的推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并轨,不仅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同时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本身需要。我们应该为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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