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本报讯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启动在即。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17日发布了《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结算操作细则》,这意味着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细则》规定,取得短期融资券发行资格的证券公司,在每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前应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交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时间安排申请书。经审核无误,中央结算公司于申请书收到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行时间并通知发行人。(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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