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俄海关消息报”报道,为规范自东南亚、中国、土耳其及部分欧盟国家日用品的非正规进口贸易,俄海关署已要求各地海关自2005年1月15日起对“包货”进口的日用品进行严格检查,每“包”货物必须出具装箱单,列明品名、数量及标识。如缺乏上述必要信息,则要对“包货”进行分割,延长查验时间,直至商品按类别和品名分类包装为止。
另据俄通社报道,俄远东海关已发表声明,表示将采取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尤其要
俄海关这一举措将对以发“包”方式为主的中国对俄日用品出口产生影响,值得我玩具出口企业密切关注。
(信息来源:中国轻工工艺进出口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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