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电根据对近期当地报刊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的监测,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开宣布4种药品广告涉嫌违法,并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这4种药品是: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的“基英肽”牌甘露聚糖肽口服液、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生产的苦乐康胶囊、重庆希尔安药业生产的“国光”牌骨筋丸胶囊、辅仁药业生产的益心通脉颗粒。
经调查,甘露聚糖肽口服液冒充国家级新药,谎称是治疗17种癌症的特效药,事实上该药是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等症治疗的一种处方药,对肿瘤、癌症只能作为辅助治疗,违反了《药品管理法》有关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的规定,并且利用医疗机构、患者名义作虚假宣传,带有严重欺骗性质。宣传对治疗糖尿病有特效的苦乐康胶囊其实是一种保健食品,只有调节血糖的保健功能,并不具备治疗功效,属于严重违法宣传。“国光”牌骨筋丸胶囊、益心通脉颗粒在广告中使用违反科学规律的绝对化语言,虚假承诺称“彻底消灭骨病”、“根治心脏病”、“无任何副作用”,属欺骗误导消费者。
河北省药监局已将上述4种违法药品广告依法移交工商广告管理部门查处。
作者::陈玉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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