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联合起来注册自己的房地产公司,从政府手里竞拍一块土地,建自己的房子,既是买房人,又是开发商。以这样合作建房方式建起来的房子,价格可降低至周边商品房的60%至80%。有评论者认为这样的新业态,对打破房地产业因业态垄断而形成的暴利局面,不仅仅具有经济意义,还有不可忽视的社会意义。
其实,需要打破这种业态垄断或消费模式垄断的,何止在房地产业?某些既得利益者
的人为阻挠,政府部门出于管理方的需要,事实上扼杀了数不清的既具人性化、又有利社会发展的此类创新。
不久前,在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披露了这样的信息,去年一年我国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将达到5.2万亿元,可创历史最高水平。但是,商务部部长薄熙来指出,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消费不足和消费率较低,最近10年,我国最终消费率平均为59%,远低于世界78%的平均水平。
消费不足、消费率不高的原因,不用专家来详解,就是平民百姓也能从自身体验中,总结个八九不离十。人们一般很难想到,业态垄断或消费模式垄断同样在严重抑制着人们的消费行为。如今买房只能买开发商的商品房;代步工具除了家庭轿车,就只剩下自行车了;通讯产品要受垄断而致的霸王条款宰割;家庭装修更是花钱买担心,花钱买罪受。那么,政府为什么不能鼓励合作建房这样的新业态出现?为什么不让介于轿车与自行车之间的交通工具在提高科技含量基础上的合法化?为什么不让通讯业加大多种业态服务竞争?为什么不能通过政策引导,让家庭装修业摆脱马路游击队的某些恶习?
其实,在群众中,新业态、新消费模式的创造力十分可观。但是,这样的创造,如果妨碍了传统业者的既得利益,或者给政府管理者出了难题,其命运不难想象。经济意义也好,社会意义也罢,只有在责任心、使命感被政府时刻谨记的情况下,才能真正造福于百姓。上海证券报马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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