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记者 郑莉莉 发自北京
1月18日,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05年工作重点,2005年电监会将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加强电力市场监管,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促进电力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今年将要促进多个有关电力发展的条例或管理办法制定并出台。
电监会在发布的工作重点中指出,将继续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电力监管条例》的制定和出台工作,加快《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积极推动《电力法》的修改。
另外,电监会将开展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研究制定电力业务许可的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许可证颁发工作。做好进网作业电工许可证、供用电监督资格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政务公开,增加办证工作透明度。
电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对东北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适时转入正式运行,对华东电力市场由模拟运行适时转入试运行,对南方、华中电力市场开展模拟运行,并积极推进西北、华北电力市场建设。
按照《电力主辅分离改革实施意见》,电监会将组织协调主辅分离的实施工作,继续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牵头研究农电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农村电网运行和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总结“十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成果、经验,研究提出“十一五”的主要任务与目标。
同时,电监会今年还将要扩大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积极培育竞争性购电主体。制定《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实施细则》、《电量直接购售合同(示范文本)》和《委托输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研究制定购售电业务的市场准入办法。
据悉,电监会将结合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推动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实施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改革试点,研究拟定电力市场辅助服务收费标准及补偿办法。
此外,电监会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电力市场主体行为。加强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开展“三公”调度专项检查。依法维护供用电秩序。并且,抓紧制定《供电营业区划分与管理办法》,协调供电营业区争议,妥善解决供电营业区历史遗留问题。制定并出台《供电业务服务规范》和《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供电质量和服务标准。
今年的工作重点中,电监会还将加强对电力行业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电力争议调解机制。加快建立电力监管信息系统。抓紧处理厂网分开、发电资产重组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全面完成区域电网公司组建和发电资产划转移交工作,巩固和完善厂网分开改革成果。完成区域电监局的组建,抓紧设立城市监管办公室,逐步完善派出机构的职责。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1月19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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