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南报道:日前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商业联合会根据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自律监督措施,为了贯彻落实近日下发的《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试行)》。
北京市商业联合会提倡经营者开展能够让消费者得到真正实惠的促销活动,坚持明折实价。降价让利不应成为企业促销的惟一形式,还应积极探索人文促销、文化促销、服务促
销等活动。坚决摒弃有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低级格调的促销活动。
北京市商业联合会要求促销商品的降价幅度要适度。企业促销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除季节性商品、库存积压商品和因清债、转产、停企业的每项促销活动,都必须在店内明显位置对促销规则做详尽公示,并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降价促销的商品应如实标明:降价前一次在本交易场所有销售票据的原价、降价原因、降价期限,并使用降价标价签。
另外北京市商业联合会要求北京市大型百货、超市会员企业开展全场性促销活动,须事前向市商联会或区县商联会通报促销活动方案。在每年“五一”、“十一”、“春节”黄金周期间检查企业在促销活动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通知书的形式送交企业,并要求向行业组织反馈整改结果。
《市场报》 (2005年01月18日 第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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