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宝强)东北高速(600003)公告,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两个账户中的2.93亿元存款,只剩下7.31万元,其余资金去向不明。
与此同时,公司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的530万元资金和在大庆市农业银行的履约保证金2427.98万元也不翼而飞。
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张晓光因涉嫌挪用公款,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东北高速成为新年后第一家暴露丑闻的上市公司。
公司在昨日开盘后立即被打至跌停板。
记者在公司的10大流通股东中(截至2004年9月30日)看到博时裕富持有163万股为第一大股东,嘉实服务持有49.9万股为第四大股东。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倘若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基本面有比较深入地了解就会发现,东北高速法人治理结构是非常不完善的,是应该进行及早防范的。
据了解,东北高速上市时,国有股东分别是代表黑龙江省交通厅的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代表吉林省交通厅的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司和代表交通部的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共同发起成立,拥有黑、吉两省的高速公路资产。
其中,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持股30.18%,为第一大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司持股25%,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20.09%。
业内人士透露,东北高速大股东黑龙江公司方面因为公司注册地在长春,距离远而且又对黑龙江省没有税收贡献,管理较松散。而吉林公司方面又因为毕竟不是第一大股东也不方便过多干预。决策权几乎都被公司的经营班子所掌握。
而两名独立董事中有一位从来没有参加过董事会,部分高管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约束和制约,上市后除公路项目外,其他投资项目几乎全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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