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塞拉利昂报纸《STANDDARDTIMES》报道,日前,塞拉利昂国家税务局(NRA)对2005年车辆进口关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征收标准作出新的规定。
从2005年1月3日起,所有五年以下的汽车、旅行车和四轮驱动车的进口关税率调整为5%,营业税率为17.5%。五年至十年的车辆进口关税率为20%,消费税率为30%,营业税率为17.5%。对卡车、有篷货车和公共汽车的征收标准保持不变。
塞进口商认为此次NRA调高税率对于消费者来说无疑雪上加霜并最终将由消费者来承担。
(信息来源:驻塞拉利昂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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