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作为2005年中国第一部重大法律法规的调整,《信访条例》于17日正式颁布,并将于5月1日起实施。这部条例将保护信访人权利确立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
针对近年来有些地方或部门对信访人反映问题推诿塞责等问题,条例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其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违反规定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赫然写入条例的总则部分。
作者::孟娜 赵磊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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