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律师1月14日发出倡议,要在成都征集100人集资盖房子,这条消息在市民乃至政府官员中引起巨大反响,但部分专家和政府官员对这个新生事物持谨慎态度。
倡议者:100平方米首付5万
近日,受个人集资建房倡议者、律师王劲夫之托,个人集资建房的组织者之一的石双
成向外界透露了他们开展个人集资建房更为具体细致的规划设想。石表示,他们近期将向成都市有关部门提交集资建房的相关报告和详细计划。石双成说,他给个人集资项目取好了名字———“大同花园”,意为大家共同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
按照石双成等人的设想,“大同花园”项目初步选在成都市区二环和三环路之间,“这个范围的地价或许大家能承受。具体方位待大家碰头后商量了再定。”
石双成说,为了节约买地成本,楼盘拟建成电梯公寓,并建成层高5米左右的假跃层式,每户面积为100平方米。“初步测算,每户的总价款在15万元左右。”石双成说,集资者付款分三期,首期初定5万元,“这个钱是用来买地的”。第二期是修建房屋的费用,再支付5万元,房屋竣工后,支付余款,多退少补。
政府:政策上不存在障碍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彭建辉对个人集资建房一事表示,“还没有遇到过。”但他说,集资者真的成立合法的公司后,参加土地竞买是没有问题的。“但这得要有资金保障和监督机制。”彭建辉表示,公司能不能成立起来也很难说。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士也表示,个人集资建房者以招标、拍卖、挂牌销售的方式取得土地并不存在政策上的障碍,关键是取得土地后,必须要按照约定使用土地,比如土地用途、容积率等。
《成都晚报》
《市场报》 (2005年01月18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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