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出炒油巨亏5.5亿美元事件之后,中航油新加坡公司(C47.SG)的原有收购计划全部搁浅。日前,其中最大一笔买卖的交易方———印尼财团萨蒂亚与中航油首次对簿公堂,中航油在法庭上表示,将对萨蒂亚提出反诉。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曾在去年8月表示,将通过现金加认股权证的方式,以2.27亿新元从萨蒂亚手中收购新加坡石油公司20.6%的股份,收购一旦完成,将成为该公司历史上最大的
一个海外投资项目。
记者日前从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获悉,萨蒂亚资本公司(SatyaCapital)将中航油集团及其出事的子公司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一起告上法庭,上周五新加坡最高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根据中航油向记者提供的法律答辩书,中航油在法庭上表示,萨蒂亚违反了双方协议的隐含条款,使得中航油根本没有充分的时间来完成这一笔股权买卖交易。而萨蒂亚称,中航油的毁约导致该公司蒙受了超过4720万新元的损失,要求中航油全额赔偿。
去年11月24日,在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举行的特别股东大会上,其第一大股东———中航油集团投票反对这项收购,致使交易失败。据悉,萨蒂亚资本公司当天傍晚就向中航油发出律师信,表示要中航油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新加坡石油公司股权的交易,否则它会毫不犹豫地起诉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和中航油集团,要求赔偿其损失。
作为第一被告,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上周五向法院指出,萨蒂亚这么做已经违反了双方当初协议的隐含条款,即萨蒂亚故意提出苛刻的条件使交易无法完成,因为即使收购活动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中航油也不可能在3天之内解决交易。
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进一步向记者解释称,中航油事件属于重大交易条件发生变更,若继续执行收购活动,就已经违背了合同的最初条件。他称,在一般的收购合同中,都会有一系列“鉴于”条款,即若当事人情况出现变化,就可以终止履行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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