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凌馨青岛报道日前,青岛市总工会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企业联合会成立了青岛市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将通过切实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事业单位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不断保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青岛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做出努力。
据了解,青岛市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总工会,由工会代表担任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五项:一是重点对全市区域性和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实施业务指导、协调,提供帮助和支持;二是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中劳动关系变化及其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协调劳动关系的政策和措施提出积极的主张和建议;三是掌握全市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动态,通报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情况,协调有关方面宣传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四是参与调查处理群体性事件和集体劳动争议,处理协调解决已经出现的重大和疑难劳动争议及集体上访问题;五是监督检查区域性、行业性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及开展工作情况,培养、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建设“平安青岛”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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